徵才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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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造園景觀職類 |
職 稱: |
助理研究員(280-376薪點) |
官等職等: |
聘用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宜蘭縣 |
上網期間: |
自099年08月17日 ~ 099年09月17日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與應聘類群相關之碩士學位並取得與應聘類群相關之技術士證,或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工作經驗者。 2. 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學系畢業,取得與應聘類群相關之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工作年資自大學畢業後起算) 3.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與應聘職類相關之學系畢業,並曾擔任與應聘職類群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4年以上者。(工作年資自大學畢業後起算) 4、薪資標準:學士學位者:32,928元碩士學位以上者:38,572元,該學位畢業後曾任公私立機構或事業機構,擔任與擬任工作性質及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每滿1年年資得再提敘薪點1階。 5、甄試範圍:術科60%及試教40%,總成績應達70分以上;錄取人員應於公告2週內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
工作項目: |
1、擔任「造園景觀」職類之訓練教學工作及訓練規畫、運籌業務、工場管理等相關行政工作。 2、服務期間:自到職日起即予簽約,契約期間自簽約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得視本用人計畫存續期間,於契約期滿後續約。三、本案視成績得擇優備取1人,期間至99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宜蘭訓練場。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99年9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自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頁下載並附照片、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技術士證影本、最高學證件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中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造園景觀職類助理研究員』)」,合則約談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二、另考生連絡方式請增加個人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三、本中心連絡電話:(02)89903608轉161人事室鄭主任。 |
- Aug 29 Sun 2010 10:50
造園景觀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公告-徵才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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